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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员大会程序有哪些

信息来源: 市直机关团工委 日期:2015-01-15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  

  1、主持人报告团员人数。说明本支部共有多少团员,实际到会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团员有多少。按照团的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规定,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,会议方为有效,可以进行选举。

  2、通过团员大会选举办法。

  3、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,提交大会表决通过,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。

  4、推举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,负责选举的监票和计票工作。支委候选人不能做监票人。

  5、监票人检验票箱。

  6、分发选票。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分发选票。核对无误后,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和实发选票数是否相符。如果相符,即可填写选票。

  7、填写选票。填写前应说明填写方式和注意事项,说明怎样的选票是有效或无效,然后开始填写。

  8、投票。由监票人宣布可以投票后,团员以此投票。

  9、验票、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。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,则选举有效。

  10、计票。去除废票,只计算有效票。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。

  11、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。先宣布计票结果,包括选举有效票、废票张数和每一个选举人的得票情况。然后宣布选举结果。根据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原则,确认哪些人当选。

  人数较少的团支部,召开团员大会的选举程序可以适当从简。同时,进行选举时,可以不提候选人,直接选举,但一定要在经过充分酝酿讨论、条件成熟的基础上进行选举。

  12、选举团支部书记、副书记。从新当选的支委成员中选举书记、副书记。候选人可由新选出的支委会提名,也可以由团员大会酝酿提名。团员人数较少的支部,可以不提候选人,由团员大会直接从新当选的支委会成员中选举书记、副书记。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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