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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市直机关青年“五水共治?我行我秀”系列活动的通知【市机团工委通〔2015〕3号】

信息来源: 市直机关团工委 日期:2015-05-04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  

  市直各机关团(青)组织:

  根据团市委《关于开展绍兴市“助力水城,吾水共治”主题微型团课比赛、宣讲活动的通知》(团绍市[2015]3号)精神和团工委《纪念“五四”运动96周年“吾乡吾水·共治共享”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方案》的安排部署,决定举办“五水共治·我行我秀”系列活动。

  一、时间

  5月15日(1天),上午8:50分前报到

  二、地点

  市委党校(阳明路8号)学苑宾馆4楼会议室

  三、参加对象

  市直机关青年干部职工

  四、活动内容

  1、邀请市水城办专家团专家讲授五水共治方面的知识,并与机关青年干部互动交流;

  2、启动“五水共治·青春护河”活动。由机关青年代表向市直机关青年发出共同参与五水共治的号召,要求市直机关团青组织结合本部门(单位)实际,组织青年干部职工经常性地开展护河巡查活动;

  3、组织“助力水城,吾水共治”微型团课比赛。要求参赛者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重要思想的基础上,以8分钟微型团课的形式,阐述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,讲述绍兴青年用青春之情,青年之智,青年之力,围绕“两重”战略,在美丽水城建设中建青春之功的生动故事。要求参赛者制作PPT,讲稿原创,脱稿讲课。

  五、相关事项

  各市直机关团青组织要积极组织青年干部职工参加此次活动,选派青年参加微型团课比赛。活动回执请于5月7日前上报。

  联系人:王敬金,联系电话:85116283。

  共青团绍兴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

  2015年5月4日  

  附件:

“五水共治·我行我秀”系列活动参加回执

单位名称

 

联系人

 

联系电话

 

参加微型团课比赛选手姓名

 

参加活动人员姓名

 

  注:各部门(单位)参加活动人数,原则上要求团委、团总支安排4人,团支部、青工委安排3人;以上人数包括参加微型团课比赛的选手。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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